醫藥網6月2日訊 5月29日,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上,習近平首次提出要用“最嚴”要求監管藥品。這是自其在2013年末對食品監管提出最嚴要求后,首次對藥品監管發出的強烈信號。
習近平表示,“要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,用最嚴謹的標準、最嚴格的監管、最嚴厲的處罰、最嚴肅的問責,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,嚴把從農田到餐桌、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”。
為了確保藥品安全,CFDA“從實驗室到醫院”共推出了GLP、GCP、GMP、GSP以及中藥材種植基地的GAP等多項認證標準。此前,我國藥品監管機構著力推動制藥企業開展GMP改造,而此次“最嚴藥品監管”信號或將使監管重點延伸到其他研發、生產以及流通環節。
這意味著,那些無法交付患者安全藥品的企業都將面臨最嚴整頓。“最嚴”到底有多嚴呢?舉個食品安全的例子你感受下:2014年也就是提出“最嚴監管食品安全”的首年,CFDA先后兩批抽查39類食品和食品添加劑,覆蓋全國19198家企業,抽檢樣品達36043批次;2015年,CFDA發布抽查報告的頻率更是大大提高,截止5月26日,官方已發出7份檢查報告;全國各省、直轄市和自治區也悉數加入監管“大軍”。
當下,我們可見的“最嚴”信號在醫藥行業內的體現主要有兩個方面:其一,CFDA的監管力度和監管手段在加強,例如2015年以來CFDA飛檢的頻次和力度明顯加強,例如年初對于中藥材市場的整頓,近期對于銀杏葉提取物市場的嚴查等等;其二,CFDA自身也是在嚴查范圍之內,從國家局到地方局,2015年以來,司局級、處級干部因為各種問題紛紛落馬的新聞層出不窮。
也有行業人士表示:我們期望看到的其實不是最嚴監管、最高標準、最厲責罰等等口號,我們期望看到的是我們的食品藥品真的可以使國人信任。政府治理社會問題的思路,不能簡單粗暴,要運用系統的思維去思考,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,再嚴的處罰和問責都不應該是目的,堵住造假的源頭才是根本。執法的嚴肅程度應與最嚴的標準相匹配,劣幣才會不再驅逐良幣。
總而言之,習主席親自發聲食藥的監管問題,是最高層對于民生問題的關切出發,而我們期望是良性循環做結。